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1. 清朝以前的渔业。浙江渔业可追溯到7000年前,从河姆渡遗址发掘出的鱼类遗骨中,已经有扬子鳄、中华鲟、鲻鱼、裸顶鲷等咸淡水鱼类,还有鲤、鳊、黄等纯淡水鱼类,遗址中还有木质船桨,发掘出的陶盆上刻着逼真而细腻的鱼藻纹图象,表明当时杭州湾一带就有人类从事渔猎活动。最早见于文字记载的是夏朝时代,在《古本竹书纪年》载:夏代帝王芒“东狩于海,获大鱼”。春秋战国时,浙江沿海地区多为越国疆界,《国语》载:越自建国即“滨于东海之陂,鼋龟鱼鳖之处,而蛙龟之与同渚”。至公元前505年,吴越两国在海战时大捕石首鱼(即大黄鱼),说明早在2000多年前浙江就有海洋渔 ......
上一篇: (五) 健全畜禽防疫体系
下一篇: (二) 新中国成立后的渔业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