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文革” 结束,林业战线进行了拨乱反正,清除左的影响,落实了林业政策,进行了林业 “三定” (即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对无偿划拨的集体、个人的林地进行了清退,恢复建立了16个国营林场管理局,将国营林场全部收归省里管理。这些措施对于稳定发展民营林业和加强国营林场的管理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1984—1985年制定了林业政策若干规定,规范林业政策,并于1989年批转了 《省林业厅关于国有林地定权发证工作情况和意见的报告》,对新中国成立后各历史时期的林权作出了明确规定,有效地整顿了林业生产秩序。河北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林业发展指导 ......
上一篇: (二)在困难中保持发展
下一篇: (一)林地所有制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