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1954年秋, 洞庭湖区洪水灾害过后, 湘阴县洞庭湖围农业社和南县安福农业社, 根据围湖垦种的特点, 人工开垦了大量耕地, 并且获得丰收, 在此基础建立了没有土地报酬的高级社。1955年春, 全省重点试办了10个高级社。到1956年5月全省实现初级形式农业合作化时, 高级社已发展到4 426个。1956年1月, 中共中央公布了 《全国农业发展纲要 (草案)》, 湖南各地按纲要精神普遍制订了农业社生产规划。经过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1956年秋, 在原有9.1万多个初级社的基础上进行并社升级工作, 只用50天时间, 全省就实现了高级形式的农业合作化。当时, 共建立高级社4.6305万个, 入社农户776.20万户, 占 ......
上一篇: (三)问题的处理与解决
下一篇: (二)问题的处理与解决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