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凡不属于上述各项的渠道、田埂、土坎等, 约56.58万公顷, 占湖南省总土地面积的2.67%。其中有2/3可用于种植农作物和植树。也就是说, 有40万公顷能用于农业, 其生产潜力相当于全省的宜农荒地 ......
上一篇: (四)渔业用地 (水面)
下一篇: (一)土壤形成、发育及分布规律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