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上海市港航监督是代表国家对上海市内河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和上海市府交通办公室领导, 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港航规章对辖区内航行、作业、停泊的一切船舶、排筏、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和人员实施监督管理 (不受船舶港籍和船舶、企业所属关系的限制), 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并负责船员 (驾驶部、轮机部和报务人员) 考试、签发船员适任证书和单项专业训练合格证书及发放船员服务簿等, 具体职责为: 办理船舶登记, 对船舶所有权及其流转实施管理; 负责船舶进出港口签证管理, 并对各类船舶核发航行签证簿; 负责危险货物水上运输的安 ......
上一篇: (一) 管理机构
下一篇: (三) 法制建设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