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新中国成立初期,福建工农业基础非常薄弱。全省所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一些人民生活必需品,都要依赖省外调进或国外进口。由于当时海运受阻,内陆又交通不便,一时市场上商品奇缺,少数不法分子乘机投机倒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在这样困难重重的环境中,为确保福建前线战备需要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全省刚刚建立起来的各级国营商业部门,在扩大商品货源、帮助私营工商业恢复生产、稳定市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地定期召开不同规模的农副土特产品物资交流会,并派出有私商参加的代表团参加华东地区土特产品交流会,加强了省内外的商品调剂交流,推动了工业品下乡、 ......
上一篇: 第四节 农村市场
下一篇: 二、城乡集贸市场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