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新中国成立前,辽宁省农村除部分城郊、矿区及铁路沿线有电外,广大农村基本无电。据1949年底的资料,全省农村年用电量只有1 200万千瓦时,仅相当于1997年的1/800。
新中国成立以后,50年代,随着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的建立,农田水利建设事业的开展,客观上促进了对电的需求,农村送电设施从无到有发展起来。60年代随着农田水利建设的进一步开展,生产、生活用电需求量的增加,农村电气化方针的提出,农村电网的大规模建设开始,至70年代中期,全省高压线路已增加到7万多公里,主变容量83万多千伏安,农村电网初步形成。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业、农事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乡 ......
上一篇: 第六节 农村电气化
下一篇: 二、农村电气化建设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