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1987年3月14日,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阜阳乡镇企业制度建设试验区方案。试验区工作由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发展所、安徽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中共阜阳地委、阜阳行署组织力量在阜阳全区范围内展开。1992年8月,鉴于阜阳试验区改革试验内容接触面的扩大,项目成果及经验的广泛推广,改革试验已经全方位触及到农村整个国民经济,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阜阳地区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
1.阜阳试验区的主要任务。起初建立乡镇企业制度建设试验区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建立一套乡镇企业制度。包括一系列长期的、稳定的经济政策和地方 ......
上一篇: (四)积极发展农村股份合作制
下一篇: (六)建立农村固定观察点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